韶钢松山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 2017年底净资产约为-6711.34万元

  • 时间:
  • 浏览:28
  • 来源:杭州和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
此前子公司牵涉的诉讼,似乎仍未完结。9月26日,韶钢松山(000717,SZ)公告,公司于近日收到通知,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韶钢国贸贸易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韶钢国贸)因牵涉诉讼,被诉讼对方申请破产清算。

而截至2017年底,韶钢国贸的净资产约为负6711.34万元。韶钢松山董秘室工作人员对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表示,目前上述破产申请还未被法院受理,具体情况仍未可知。

诉讼二审维持一审判决

韶钢国贸的本次诉讼,源于2014年的一次合作。

2014年2月27日,上海博风电力物资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博风电力)、韶钢国贸与上海天正实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上海天正)三方签订了《三方合作协议》。随后,2014年5月9日及2014年6月3日,博风电力与韶钢国贸分别签订了两份钢坯《购销合同》,各计购买钢坯6000吨,各计货款1860万元。

不过,在博风电力预付了全部款项后,韶钢国贸仅履行了部分供货义务(合计供货798.38吨),仍有合计11201.62吨钢坯尚未供货,折合货款约3441.5万元。该情况,也出现在了博风电力与上海天正的交易中。

韶钢松山董秘室工作人员表示,韶钢国贸为何未能供货,具体他并不清楚。不过,记者查阅韶钢松山2014年及2015年年报后发现,其子公司韶钢国贸业绩均出现较大亏损,亏损金额分别达约9479.32万元和约443.61万元。

随后,因无法按约定履行供货义务而引发的相关诉讼应声而至。2016年5月20日,韶钢松山公告称公司已于近日,收到了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,博风电力向法院起诉了上海天正、韶钢国贸。而法院的一审和二审均判定,韶钢国贸需向博风电力返还货款约3441.5万元,并支付相关违约金。

上述判决生效后,博风电力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)申请强制执行。上海二中院除了扣划到韶钢国贸银行存款约96.12万元外,暂未发现韶钢国贸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。因韶钢国贸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,上海二中院以(2017)沪02执691号之一《执行裁定书》,终结上述案件的本次执行。

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就上述事项,分别致电韶钢国贸、博风电力,但是均未获置评。

尚无法判定破产清算影响

天眼查相关信息显示,韶钢国贸注册于2013年2月5日,注册资本4800万元,法定代表人是何宪宇,韶钢松山100%持股,经营范围包括:商品批发贸易(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);技术进出口;货物进出口(专营专控商品除外)等。

由于难以清偿债务,韶钢国贸被申请破产。韶钢松山公告,韶钢国贸于近日,收到了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海珠区法院)送达的传票及申请破产清算等材料,现海珠区法院传唤韶钢松山听证问话。

博风电力提出,韶钢国贸的资产,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,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,已经具备破产的条件,申请海珠区法院对韶钢国贸进行破产清算。

事实上,韶钢国贸近期的业绩不甚理想。据韶钢松山业绩报告披露,在2017年、2018年上半年,韶钢国贸分别实现净利润约为负1876.43万元、负3.46万元。在2017年底和2018年6月底,韶钢国贸的净资产分别约为-6711.34万元、-6714.8万元。

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介绍,如果走完破产清算程序,这家企业就会破产并被注销。在此之前,基于审慎原则,上市公司的财务会在合并报表中,对上市公司持有该破产公司股权的股权价值,进行摊销和清零处理。

对此,韶钢松山表示,由于法院尚未作出破产受理的裁定,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,目前无法判断。

每日经济新闻